來源:家長幫鄭州站 2018-08-20 17:06:21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適齡兒童入學,請攜帶以下證件到學校履行報名手續(xù)。
(1)學生及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薄(如父母與孩子三人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的或父母與孩子戶口在祖父母名下的請?zhí)峁┖⒆拥某錾C明及父母結婚證)。
(2)父母身份證。
(3)鄭東新區(qū)本轄區(qū)范圍內的居住證(不受理“居住證領取憑條”等其他憑證)或本轄區(qū)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證(指住宅性質的房產,不包括商鋪、車庫、寫字樓等)。
(4)兒童預防接種證。
(5)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須是規(guī)范的勞動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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