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東莞站 作者:叫我小吳吧 2017-12-18 18:46:54
第六條 本方案共有六個積分項目,第一至五項為基本積分項目,第六項為加分項目。其中,第五項“在莞接受教育年限”項目為申請人(即學生)積分,第六項“加分”項目第6目第(2)點為申請人(即學生)和積分方(即申請人父母,下同)合計積分,其余積分項目為積分方積分。
具體積分項目、分值如下:
(一)在莞服務年限
在東莞行政區(qū)域內就業(yè)或經商的時間:
1.工作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工作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工作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東莞行政區(qū)域內居住的時間:
(1)居住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居住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居住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三)在莞參保年限
在東莞市逐月繳納的累計社會保險費年限(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包括社會養(yǎng)老保險、社會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總分不超過100分。
(四)在莞納稅情況
在東莞市內累計納稅情況(該項可合計國稅、地稅稅款的分值,稅額以稅款入庫期計算,此項最高不超過100分):
1.個人所得稅(本項可合計,總分最高不超過30分)
(1)近3個納稅年度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3000元的,10分;滿4000元的20分;滿5000元的30分。
(2)近3個納稅年度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2.個體工商戶納稅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近3個納稅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3.企業(yè)和其他單位納稅
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yè)出資(合伙)人、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在其他部門登記注冊的單位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yè)認繳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yè)已繳納稅額的,近3個納稅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4.房屋契稅
近5個納稅年度個人在本市購買住房所繳納的房屋契稅,每滿1000元積1分,多套房屋契稅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五)在莞接受教育年限
1、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
(1)在東莞市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累計滿2個學期的,3分;
(2)在東莞市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累計滿4個學期的,6分;
(3)在東莞市幼兒園接受學前教育累計滿6個學期的,10分。
2、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和初中學校:
(1)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2個學期、有學籍的,2分;
(2)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4個學期、有學籍的,4分;
(3)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6個學期、有學籍的,8分;
(4)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8個學期、有學籍的,12分;
(5)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10個學期、有學籍的,16分;
(6)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小學教育累計滿12個學期、有學籍的,20分;
(7)在東莞市公、民辦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累計滿14個學期、有學籍的,24分。
(六)加分
1.文化程度
(1)大專學歷,5分;
(2)本科學歷,10分;
(3)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15分;
(4)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30分。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參照大專和本科學歷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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