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東莞站 作者:小楠xrs 2017-12-18 15:52:43
一、 適用對象 (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ㄒ唬 申請人(即隨遷子女):
1、具有正常學習能力;
2、是中國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門戶籍);
3、符合相對應(yīng)年齡
(1)申請小學一年級的必須年滿6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申請小學二至六年級,必須在6周歲入學的基礎(chǔ)上,符合相對應(yīng)的入學年齡;
(3)申請初中一年級的必須是小學應(yīng)屆畢業(yè)生。
(二) 積分方(即申請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
1、是中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
2、在東莞市就業(yè)或經(jīng)商;
3、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4、在東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參保人應(yīng)依法參加社會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險種,并需在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時必須正常參保并有1個月或以上繳費記錄。)
◆已在義務(wù)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不能申請重讀。
◆擁有臺灣身份證、外國國籍以及父母雙方是東莞市戶籍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不屬于積分制入學政策適用對象。
二、 實行網(wǎng)上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5日。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guān)閉。
◆網(wǎng)上報名一人一號,不能重復申請,不接受撤銷申請;申請人在報名系統(tǒng)提交申請后,除審核部門提出要求外,原則上不予以變更或補充申請材料。
2.網(wǎng)上報名操作:可先參閱《東莞市2017年義務(wù)教育階段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wǎng)上報名操作指引》或觀看動畫視頻《2017年積分制入學網(wǎng)上報名模擬演示》,以及在《東莞市2017年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網(wǎng)上報名預填表》預填信息后,再登錄網(wǎng)站進行填報。
三、申請地選擇(二選一):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進行網(wǎng)上報名時,只能選擇 父或母一方服務(wù)地所在鎮(zhèn)街或 父母在我市擁有產(chǎn)權(quán)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鎮(zhèn)街作為申請地(二選一),提出積分入學申請。
◆申請人在網(wǎng)上確認提交申請后,不可變更申請地,請申請前謹慎選擇。
◆申請人如不按規(guī)定選擇申請地,在資格確認時會被取消申請資格。
四、積分方式:
1、總原則:父母雙方不交叉或累計積分,只選取其中一方積分(居所房產(chǎn)信息、房屋契稅和計劃生育積分項目除外)
2、積分方式見下:
務(wù)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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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均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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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在同一鎮(zhèn)街服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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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總積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取父或母其中一方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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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不同鎮(zhèn)街服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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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申請地服務(wù)的一方情況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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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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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方情況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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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有居所所在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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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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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總積分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取父或母其中一方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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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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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方情況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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