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2009-11-16 20:51:42
讓我們記住大師的話,辨證地看待沖突并因人因事地處理好幼兒的沖突,才能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發(fā)展。
XX小朋友長的活潑可愛,而且一張小嘴能說會道,深受他人的喜愛.在家庭中爺爺、奶奶比較寵愛,而且?guī)Ш⒆拥臅r間也比較長.有時父母因孩子作錯事批評孩子的時候,奶奶總是先責怪父母,說孩子還小,孩子喜歡什么就給他買什么,造成了孩子一種依仗的心理,凡是有奶奶撐腰,在家比較霸道.從來不為別人考慮。
自從跳出家庭的圈子,來到幼兒園后,由于家庭的這些原因導致了XX小朋友在平時生活中常以自我為中心,雖然在集體生活中獲得了新的生活經驗,但是在相互交往的過程中難免產生誤解以至引起爭吵或者打架的事件。
事件:
游戲實錄:
XX哭著來找老師:“老師,他拿著我的電話。”他一邊哭,一邊說。手指著YY手中的玩具電話,一個勁地喊:“我的,我的!”YY兩手緊緊地拽著,一副生怕被XX搶走的樣子。老師介入,才發(fā)現YY手中的電話,是從正玩得高興的YY手中搶來的。“YY,你是不是也很喜歡這個電話?”YY點點頭,老師又說:“這個電話剛剛是XX在玩的,你這樣搶,他會很難過的,你待會兒再玩好嗎?”YY在老師的勸說下,很不情愿地將手中的電話放了下來。過了一會兒,又傳來了AA的叫聲,我發(fā)現YY正用小手使勁地擰著AA的小臉。還沒等我靠近,YY又張開嘴巴要去咬AA的手,當AA掙脫后,YY在情急之下擰捏AA的臉,然后一把搶過娃娃的鞋子。
教育分析:
在這次活動中,教師在進行區(qū)角游戲時,在預見幼兒活動可能出現“危機”時,教師應根據小班幼兒年齡的特點采取直接的方式及時指導。
像案例中:XX把幼兒園的玩具說成是自己的玩具,這和這一時期的幼兒年齡特點有著密切的聯系。其特點之一:小班的幼兒自我中心傾向明顯。而YY搶XX的玩具,也正是因為他看XX玩得那么高興,自己也想玩,便采取了最直接的方式——從別人手中搶了玩具就玩的現象。
因為第一次是在老師的“強行”參與下讓XX不得不“放棄”的原因,所以并未能滿足YY的內心的需求。因此,繼續(xù)上演了第二場“爭奪戰(zhàn)”。其實這更進一步的說明了這一時期幼兒動作、語言和認知能力的發(fā)展,擴大了社會交往的范圍。但在交往中卻帶著明顯的自我中心傾向,常常以自己的需要作為唯一的標準,,而且,這一時期的幼兒特別喜歡模仿,別人拿什么就跟著拿什么,別人怎么玩就跟著怎么玩。當玩具缺少時就容易出現爭搶的現象。
通過這次活動,我同時也感受到:
1、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真是集萬千寵愛于一身,從小生活在一個絕對“愛心”的世界里,大人對孩子只是付出,不求回報,孩子對大人對他的關心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他能學會設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嗎?
2、當孩子與孩子之間產生矛盾后,作為老師的我們該如何調解?
教育反思:
要孩子學會設身出處地的為別人著想,對目前的小班孩子來說困難還是比較大的,我想我們可以通過幼兒榜樣,故事正面引導教育幼兒知道為別人著想不僅能讓別人得到快樂,自己也能從中體會到樂趣;也可以通過聯系家長,希望家長配合幼兒園,在家多提醒幼兒,讓幼兒能下意識的多動腦筋,能多為別人著想.從而培養(yǎng)幼兒的健全人格。
而像案例中的這些現象其實在幼兒園也是司空見慣,老師該如何面對和引導解決呢?
其實我覺得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辨證地看待幼兒的沖突
老師要對孩子的沖突采取辨證的方法,要學會客觀的看待孩子之間的沖突,不能簡單粗暴的解決了事。孩子發(fā)生沖突固然是破壞了教學秩序給老師增加了負擔,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孩子間的沖突也是他們在集體生活中學習交往,學習如何待人接物的一種方式。再說孩子的沖突有他自身和外界的各種因素,我想原因也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
1、環(huán)境因素:
盡管現代家庭趨向小型化、簡單化的核心家庭,但為了照顧孩子,小型家庭
依然與父母家仍保持著密切的聯系,有的住在父母家,也有的請父母來同住,4個大人圍著一個小孩轉,必然使孩子處于家庭中心的地位,而且老人深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觀念的影響,這樣家庭出來的孩子就自然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
2、孩子的年齡因素:
幼兒時期的孩子由于他的年齡特點,他們的認知水平還很低,而且幼兒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但又由于生活經驗很缺乏,所以他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意識常常脫節(jié),缺乏合作意識,易于與他人發(fā)生沖突。表現在活動中一旦與人發(fā)生糾紛時就動手打人,而且不愿意承認錯誤。
3、幼兒的個體差異因素:
幼兒由于遺傳素質、后天的教育和環(huán)境不同,神經類型、氣質和性格也會千差萬別。如有的孩子脾氣溫順文靜;有的孩子脾氣急躁好動;有的孩子膽小懦弱不善交往;也有的孩子豪爽大方熱心過頭等等。在集體生活中有的孩子就表現出很受人歡迎,而有的孩子則常受到別人的冷落。
在處理
幼兒間的沖突時我覺得老師要強調因人而異,其實這也體現了新《綱要》的精神,有利于孩子個性的健康發(fā)展。
?二、幫助孩子學會自己解決沖突
沖突因其不良的客觀效果被認為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表現,人們通常對此作出消極的價值判斷。其實,沖突這一外在行為恰恰是幼兒內在心理活動的表現,是他們的性格特征和大腦判斷、選擇、決策能力的反映,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出幼兒人性的本質力量的某些方面,只不過是一種負面價值究竟通過誰來轉換。我認為,幼兒年齡還小,他們不會主動地關心別人,也不會想到為別人著想,再說孩子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意識常常脫節(jié),需要在成人的幫助下學會解決自身矛盾,學會在矛盾沖突過程中,逐步培養(yǎng)心理承受能力和協(xié)調能力,學會克制冷靜地處世待人。但孩子在獨立解決自己的問題中容易出偏差,所以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教師的正確引導必不可少。在平時的教育中,通過老師的引導,讓幼兒逐漸學會關心和愛護他人,學會為別人著想,會自己解決問題。讓幼兒逐漸學會關心和愛護他人,在幫助別人中愉悅身心,健康發(fā)展。老師對孩子的沖突充當中間人,對幼兒起沖突的緣由、過程有正確客觀的分析和評價。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任何時候都不要揭發(fā)幼兒不良的應受指責的行為,不要急于把兒童的缺點在集體面前當眾宣布,應該讓幼兒表現出克服缺點的內在的精神力量,讓集體首先看到他好的方面,這就是教育的藝術。”讓我們記住大師的話,辨證地看待沖突并因人因事地處理好幼兒的沖突,才能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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