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wǎng)絡 2009-07-17 11:36:35
[摘要]幼兒園的教具應該從強調(diào)制作轉(zhuǎn)變?yōu)閺娬{(diào)發(fā)現(xiàn)。對教具的理解,要從“工具”轉(zhuǎn)變?yōu)?ldquo;手段”;對教具的選用,要從單一“學具”‘玩具”涉及到全部“教育資源”:對教具的尋找,要從只是注重“顯在教具”到同時注重“潛在教具”。
[關鍵詞]教具;制作;發(fā)現(xiàn)
一、教具運用中的一種偏頗:過分強調(diào)自制
幼兒對事物的認識是直觀的,從幼兒的這個心理特征出發(fā),幼兒園教師在準備教育活動時,通常都要根據(jù)活動的內(nèi)容準備相應的教具:在這個環(huán)節(jié)中,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強調(diào)由教師親自制作教具。我們對多所幼兒園實地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過分強調(diào)由教師自制教具導致了以下問題:
一是自制教具成了教師的一種沉重負擔。一些幼兒園把制作教具視為教師的一項基本技能,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評估,還要求創(chuàng)意獨特、構思巧妙、制作精美,能夠起到啟迪智慧、陶冶性格、激發(fā)想像力和創(chuàng)造力的作用。整天按照這種標準制作教具,教師該有多累。
二是自制教具沒有充分發(fā)揮促進兒童發(fā)展的作用。在一些幼兒園里,教師利用廢舊物制作的一些觀賞性較大的教具成了擺在桌面上或掛在墻上的裝飾品,卻沒有真正成為促進兒童操作和探究的工具。
三是過分強調(diào)自制教具,使得幼兒教師的“教具觀”非常狹隘。對某些教師而言,一提到開展教育活動,就想到怎么制作教具,卻忽視了對幼兒園已經(jīng)購買的成品教具、能夠作為教具使用的現(xiàn)成物品以及以前制作好的教具等的使用。相應的,許多具有教具意義能夠發(fā)揮教具作用的現(xiàn)有資源,在一些幼兒教師眼中它們根本就不是教具。
要改變目前的這種現(xiàn)狀,我們認為一個有效的舉措是從觀念的轉(zhuǎn)變?nèi)耸,即在強調(diào)制作教具的同時要提倡發(fā)現(xiàn)教具。
二、教具運用的導向:提倡發(fā)現(xiàn)
提倡發(fā)現(xiàn)教具的目的,是為了解放教師而不使他們整日忙于煩瑣的教具制作,是為了發(fā)揮教具所應有的教育作用,更是為了充分挖掘周圍環(huán)境中的教育資源的價值,從而更好地促進兒童的發(fā)展。也就是說,我們提倡不僅要讓教師鍛煉出一雙巧手,更重要的是讓他們通過思考、觀察形成一雙慧眼,充分利用現(xiàn)成的“教具”,有效地開展教育活動。
(一)理解教具應從“工具”擴大到“手段”
人們對教具有兩種不同的理解緯度:其一,把教具理解為工具;其二,把教具理解為手段。通常,大多數(shù)人是從狹義的角度看待教具,認為教具就是那些用來輔助教學或提高教學效果的物品或工具。從這個緯度給教具下的定義就是:“教具是教學過程中可借以輔助教學活動的用具或“教具是為提高教學效果而采用的教學工具”。如,對直觀教具的解釋為:“直觀教具指在教學過程中,為學生提供感知材料的教學用具”。同可見,堅持以上看法的人,只看到一些“物”的東西,他們羅列的教具就是諸如教科書、實物、模型、標本、圖表、幻燈、錄音機、錄像機等東西,而直觀教具不過是這些教具中的一種。這是第一個理解教具內(nèi)涵的緯度。
理解教具內(nèi)涵的第二個緯度,即對教具比較廣義的看法,則把教具看成是教學手段,即把教具理解為實施教育活動的“手段”或“方式”。在有的教育工具書中,“教學手段”就是“教具”的同義語——“教學手段是指教學過程中為了輔助教學活動所使用的物的用具”,舊其羅列的教學手段也就是通常意義的教具。同樣把教具看成教學手段,另外一種解釋與此稍有不同——“教學手段是教師和學生進行教和學以及相互傳遞信息的工具或設備”。從這種定義的外延來看,教具只是教學手段的其中一種,除此之外還存在其他的教學手段,如教師和學生各自的口語、動作、表情、個性等也可以作為教學手段來使用,但是它們卻不同于一般意義的工具性教具。綜合起來看,二者都是把教具看成教學手段,因此都屬于理解教具內(nèi)涵的第二個緯度。從這種角度理解教具,給我們的啟發(fā)在于,“教具”的外延擴大為具有“手段”意義的所有東西,教師可以選擇的“教具”相應地增多了。
應該說這種“教具觀”對教師的視野有所開闊。如果從第一個緯度看待教具,那么教師可利用的東西是有限的、不充分的,除了圖書、模型、標本、圖表、幻燈、錄音機、錄像機、電影、電視、語音實驗室、計算機等常規(guī)的物品、工具或設備之外,就是由他們親手制作的一些供兒童操作、探究和學習的材料?磥恚瑥倪@個角度理解教具,必然導致強調(diào)由教師自制教具。如果從第二個緯度看待教具,教師的視野就不會被鎖定在狹義的教具上,反而會促使他們從教育手段的角度審視周圍的教育資源,只要能夠起到手段作用的東西,都可以當作教具來使用。從這個角度出發(fā),教師可以利用的教具就無限豐富了。在實際應用時,起到“手段”作用的,不僅僅是指那些無生命的物品和工具,而且還包括那些有生命的動植物,甚至包括人本身在內(nèi)。
因此,在理解和看待“教具”這個問題上,我們主張把“教具”的內(nèi)涵和外延看得更加寬泛一些,應該把教具定義為“手段”而不是“工具”。
(二)選用教具應從“學具”“玩具”擴展到各種“教育資源”
就歷史發(fā)展來看,教學手段原本就不僅僅指學具和玩具,而且包括了各種教育資源。教學手段的發(fā)展歷史對此做了證明,它的運用經(jīng)歷了如下發(fā)展階段:
第一階段:語言和非語言類表達手段的運用。在人類最原始的教學活動中,最先采用非語言的表達手段,如手勢、面部表情、喊叫、動作等體態(tài)語。隨著語言的出現(xiàn),口頭語言成了主要的教學手段,開始了人類口耳相傳的教學階段。直到今天,語言和非語言的表達手段依然是教育活動中采用的最基本的教具。
第二階段:文字書籍的出現(xiàn)。文字、造紙術、印刷術的發(fā)明,使人類的教學活動發(fā)生了質(zhì)的飛躍,記錄語言的文字符號成了傳播人類世代積累的思想文化的主要工具,教科書也成為最重要的教學手段。今天,兒童從出生以后就開始接觸某種形式的書籍,通過這種教學手段來促進其迅速發(fā)展。
第三階段:專門教具的廣泛采用。隨著教育活動的獨立,專門為教學活動設計的教具開始出現(xiàn),并被廣泛采用。為了彌補語言和文字的真實性和形象性的不足,增加學習者的感性經(jīng)驗,直觀教具首先被采用了。直觀教具除了有生命的活體動植物、真實的用品、工具之外,還有專門為了教學而制造的工具,如模型、圖片、標本、掛圖等。進入現(xiàn)代社會以后,視聽媒體和高新技術工具也開始作為教具被應用到教學活動中來。這些新的教學手段包括幻燈、電視、電影、收音機、唱片、錄音機、錄像機、投影器、語音實驗室、多媒體計算機、通訊衛(wèi)星和因特網(wǎng),等等。各種形式教具的綜合運用,在今天的教學活動中是非常普遍的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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