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03 14:39:47
數學是一門概括性、抽象性、邏輯性都很強的學科。心理學研究指出:兒童對數理邏輯知識的掌握不是來自于被操縱的對象本身,而是來自于兒童的行動以及這些行動的協調。他們是通過活動,通過與材料的相互作用發(fā)現和建構數學關系的!队變簣@教育指導綱要》明確指出“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幼兒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學習特點,充分關注幼兒的經驗,引導幼兒在生活和活動中生動、活潑、主動地學習”,在科學領域中,綱要要求“引導幼兒關注周圍環(huán)境中的數、量、形、時間、空間關系,發(fā)現生活中的數學;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幫助幼兒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發(fā)展思維能力;鼓勵幼兒用多種方式來表現自己的探索過程和結果,表達發(fā)現的愉快并與他人交流,分享”,綱要還指導我們“學習科學的過程應該是幼兒主動探索的過程。教師要讓幼兒運用感官、親自動手、動腦去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幼兒的科學活動應密切聯系幼兒的實際生活,教師應充分利用幼兒身邊的事物與現象作為科學探索的對象”。綱要的字里行間無不向我們透露著“整個世界就是孩子的課程”“學習不是告訴,而是感悟、而是體驗。”是幼兒知識成長過程無一例外的真理。
引導——探究教學,是以探究問題為中心,注重學生獨立鉆研,著眼于思維能力和創(chuàng)造能力的培養(yǎng)的教學活動。我們在數學活動中,讓幼兒在對結構性材料操作的同時有所發(fā)現,然后在幼兒努力獲得豐富的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進行研討,表達他們自己的思維,互相啟發(fā)和補充,逐漸從具體的材料中抽象出概念來,加深對概念本質的認識。我們教師不再是“傳道授業(yè)解惑者”,而是促進孩子主動學習的支持者、指導者、合作者,孩子也不再是被動的“接受器”,而是一個主動的“探索者”。我們要注重觀察孩子,了解孩子的經驗、興趣、需要,創(chuàng)設寬松和諧的環(huán)境氣氛,激發(fā)孩子去操作、去體驗、去創(chuàng)造。
一、創(chuàng)設豐富的環(huán)境,為孩子提供各種各樣的感性經驗。
在幼兒數學活動中要讓幼兒學習數學概念屬性和運算規(guī)則,材料提供的好壞直接與活動的多樣化和活動質量有關。因此,在幼兒獲取數學知識,提高數學能力的初步階段,教師為幼兒提供結構性的材料,創(chuàng)設數學環(huán)境,讓幼兒在與材料和環(huán)境的相互作用過程中探索學習,通過手、身、耳、目等多種感官獲得數概念的多方面的信息。努力創(chuàng)設有趣味的、有刺激的環(huán)境,以鼓勵孩子去探索,去尋找新奇和感興趣的事物。如認識方位詞,指導教師可提問新穎有趣的問題:“誰能咬到自己的腳?”“怎么問候你的腳?”“怎樣問候你的頭發(fā)?”讓孩子去了解身體的各個部分,以及如何保持各個部分的平衡,訓練了孩子的注意力,同時更使孩子進一步了解上、下、左、右、前、后等方位概念。又如:讓幼兒學習10以內數的加減算式時,可提供給幼兒大小、顏色、形狀等不同的材料,引導幼兒在觀察、思考、比較的基礎上仿編應用題并列式計算;而幼兒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就必須要排除大小、顏色、形狀等的干擾。類似這些多樣化的材料有利于幫助幼兒初步獲取數學概念,有利于他們概括和抽象出數學概念的屬性。
二、激發(fā)幼兒的自主思維,讓幼兒自由發(fā)展
第一,操作的過程
數學知識是幼兒自己建構起來的,而且這個建構過程也是幼兒認知結構建構的過程。如果教師只注重結果的獲得,而“教”給幼兒很多,實際上就剝奪了他們自己獲得發(fā)展的機會。事實上,幼兒的認知結構也并不可能通過單方面的“教”獲得發(fā)展,而必須依賴他自己和環(huán)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在主客體的相互作用中獲得發(fā)展。在數學教育中,主客體的相互作用具體地表現為幼兒操作物質材料、探索事物之間關系的活動。例如,認識“三角形”的活動中,可提供給幼兒不同大小、不同顏色的三角形實物、圖片,供孩子們擺弄、操作、比較,通過操作的過程幼兒鞏固了對“三角形有首尾相連的三條邊,有三個角”特征的理解。
第二,主動探索的過程
引導幼兒運用結構性數學材料,尋找、思考、發(fā)現材料中包含的數學概念,并從中揭示其規(guī)律。如:在量的教學中,向幼兒提供材料不同、體積形狀相同的物體和材料相同體積形狀不同的物體,讓幼兒掂量、比較。幼兒自己探索發(fā)現,發(fā)現“材料相同、體積越大,物體就越重,反之就越輕;材料不同,雖然體積相同,但重量卻不相同”這一規(guī)律。當幼兒領會活動有困難時,這時教師不應直接把活動結果提示或暗示給幼兒,應立即改變材料,比如從圖片轉換成實物,這樣讓幼兒自己探索、發(fā)現數學關系,自己獲取數學經驗。教師“教”的作用,其實并不在于給幼兒一個知識上的結果,而在于為他們提供學習的環(huán)境:和材料相互作用的環(huán)境、和人相互作用的環(huán)境。當然,教師自己也是環(huán)境的一部分,也可以和幼兒交往,但必須是在幼兒的水平上和他們進行平等的相互作用。也只有在這樣的相互作用中,幼兒才能獲得主動的發(fā)展。
第三,交流感覺和思維的過程
引導幼兒在自由組合、小組活動、集體活動中將自己探究操作的結果告訴同伴,讓大家來評價,從互相交流感覺和思維的過程中,提高幼兒的數概念水平。如:認識“球體”,可讓幼兒通過操作各種各樣的球體的物體,互相進行分析比較,最后總結出它們之間的共同特點,使幼兒抽象出球體的概念。這個過程有效地鍛煉了幼兒分析、綜合、比較、概括、抽象的能力,培養(yǎng)了幼兒的思維。
三、喚起求知欲、操作欲、創(chuàng)造欲
注意利用教學手段,激發(fā)幼兒的求知欲,抓住最佳時機開拓幼兒思路,多給幼兒思考問題、發(fā)現問題、討論問題的機會,為幼兒探索內在、外在的聯系和規(guī)律,為幼兒的思維活動提供最佳信息。引導幼兒根據數學概念、原則、程序和方法,進行分析、判斷、推理和計算,在新的知識結構和具體情況中,遷移數學概念、原則、程序或方法,解決實際問題,形成新的認識結構。如:小制作“機器人”,機器人的頭、身軀、四肢等要選用什么形狀的紙盒,要用幾個,怎樣拼插等等,這都要求幼兒運用自已積累的數、形、空間的經驗。通過各種數學游戲活動和制作使用數學學具,聯系學習和生活實踐,激發(fā)幼兒對數學的學習興趣和好奇心,喚起求知欲、操作欲、創(chuàng)造欲,滿足幼兒對學習數學的要求,增長才干,提高數學能力。
總之,“引導--探究”法由于克服了幼兒對教師的依賴,使幼兒真正成為學習的主體,通過引導、觀察、思考、探究,讓幼兒學習數學更加自如、得心應手,從而培養(yǎng)了幼兒獨立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以及探究未知世界的積極態(tài)度、堅強意志和良好的學習品質;促進了幼兒智力的開發(fā)和能力的形成,同時也形成了初步的自我發(fā)展能力和競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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