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育兒 2009-05-27 09:26:31
育齡婦女無論患有哪一種心臟病,在決定懷孕或者已發(fā)現(xiàn)懷孕,都應立即到醫(yī)院找產科醫(yī)生和內科醫(yī)生進行檢查,以確定心臟功能情況,分析是否能夠經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負擔。
在臨床醫(yī)學上常把心臟病分為四級。一級:僅有輕微的心臟病體征,體力活動不受限制。二級:在一般體力活動時沒有癥狀,但較重體力活動后會引起疲勞、心慌及呼吸急促。三級:能耐受較輕的體力活動如病情不允許,短途平路尚能行走,但是步行時間長,快步或正常速度登三樓以上時,變會出現(xiàn)呼吸急促、心悸等癥狀。四級:體力活動能力完全喪失,休息時仍有心力衰竭的癥狀和體征。
我們知道婦女懷孕后體內會發(fā)生一系列的變化。妊娠后期,婦女體內的血容量隨著胎兒的長大而逐漸增加,懷孕32周的時候,血容量達到高峰,比懷孕前增加了30%-50%。此外,由于懷孕后體內激素的變化,有些孕婦還會并發(fā)高血壓等,這樣就加重了心臟的負擔。胎兒的逐日增大會使孕婦感到胸悶、氣急、心慌。若此時孕婦心功能不良的話,就有可能發(fā)生心力衰竭,此時心臟無法正常地工作,對母體及胎兒會造成傷害,嚴重的甚至危及孕婦和胎兒的生命。根據(jù)統(tǒng)計,心臟功能在一級的孕婦,心力衰竭的發(fā)生率為7%,二級為17%,三級可能高達49%。并且,心臟功能三級的孕婦胎兒的死亡率為12%,心臟功能四級的可高達31%。并且先天性心臟病有一定的遺傳傾向。
若經醫(yī)生檢查,心臟功能不能勝任的,則堅決不能懷孕,如已經懷孕,應做人工流產術;如病情許可,則可繼續(xù)懷孕,但應注意心力衰竭的發(fā)生,定期找醫(yī)生檢查和治療。
心臟病孕婦尤應注意如下幾點:
每天保證充分的休息時間,至少有10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要避免或及時治療貧血。如果心臟病孕婦患了貧血,會加重心臟的負擔,造成惡性循環(huán),容易發(fā)生心力衰竭。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齦化膿、上呼吸道感染,都應盡早治療,以減少細菌性心內膜炎。
用藥上特別小心,尤其是強心藥。一般情況下不主張使用,除非是孕婦發(fā)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顫動時。
小心使用抗凝劑。有的孕婦曾做過人工瓣膜移植手術者,須使用抗凝劑時,懷孕期間要多加注意。
必須做瓣膜切開術時:最好在未懷孕前做,若懷孕后,則應先行中止懷孕,再動手術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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