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俞立嚴 2008-10-23 09:28:45
“非滬籍少兒同樣接受義務教育”將入地方法規(guī),義務教育階段免收書本費
繼免收教科書費和作業(yè)本費后,上海義務教育的免費范圍有望進一步擴大,昨天,關系上海百萬家庭子女教育的《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訂草案)》提交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根據該修訂草案,新上海人關心的“非上海戶籍少兒同樣接受義務教育”將被寫入地方立法,此外,上海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本市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也有望被立法確定。
從2008年開始,上海實施義務教育不僅不收學費和雜費,同時也不再收取教科書費和作業(yè)本費。修訂草案讓這一措施法定化——在國家規(guī)定不收學費和雜費的基礎上,增加了免收教科書費和作業(yè)本費的內容。
市教委主任薛明揚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此次上海立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將本市義務教育工作中好的做法,上升為地方立法,如擴大義務教育免費范圍等。他還說:考慮到隨著上海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程度不斷提高,免費范圍可能進一步擴大,因此,修訂草案中還規(guī)定,逐步擴大免費的范圍。新上海人關心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也成為此番修訂草案加入的新內容。根據新《義務教育法》的要求,修訂草案明確: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就業(yè)證明或居住證明,以及孩子的身份證明等,可向居住地所在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就讀學校由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解決。
新《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發(fā)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市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主任委員孫運時昨天在審議意見報告中建議,“這項規(guī)定是新義務教育法中的一個重點內容,但‘重大事件’和‘重大影響’究竟是什么,還需要地方立法細化內涵。”此外,還建議修訂草案增加引咎辭職程序規(guī)定。
關于滬上教師的待遇問題,審議意見報告指出,新《義務教育法》規(guī)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而修訂草案對此沒有涉及,市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員會認為草案應當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建議增加上海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本市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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